各院(部)、中心:
为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提升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业能力,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 2024 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以及《西安培华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现将我校 2024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项目类型
“大创项目”实行项目制管理,在类型上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一)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二)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三)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以上 3 种类型的项目,符合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融合、与乡村振兴战略相结合,且按照要求参加相关活动的,均可在申报表中注明为“青年红色筑梦之旅”项目。省级立项向“青年红色筑梦之旅”项目倾斜。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大创项目”面向本科生申报,注重交叉融合创新,强调赛项结合、课赛一体,鼓励学生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每个团队人数应控制在 5 人以内,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的分工。每位学生同一学年内原则上只能参与(担任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成员)一个项目,在校期间参与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成员)不超过 2 项。原则上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毕业前完成项目。
(二)指导教师可跨学院指导,应具有项目研究所需的业务水平和科学研究能力,每名指导教师原则上只能指导1个项目。
(三)鼓励学院聘请企业导师,指导学生开展创业实践项目。来自行业、企业的真实项目优先立项。
(四)申报项目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先进性和实用性,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可行,经费预算合理。
(五)已列入前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项目不能重复申报。
(六)“大创项目”经费由承担项目的学生使用,教师不得使用。
三、激励政策
(一)学校根据有关管理文件要求和项目实施需要,分别给予校级、省级、国家级项目4000元、10000元、20000元的经费资助。
(二)对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指导教师,项目验收合格后,依据《西安培华学院教师工作量暂行规定》认定指导教师工作量。
四、申报流程
(一)申报动员阶段:5月6日至5月11日各二级学院自行安排培训、动员、项目申报、资料收集,并按要求完成线上申报,填写《西安培华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附件1-3)。
各二级学院5月11日前将学院2024年大创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电子版通过企业微信提交学院主管领导审批后抄送至教务管理中心王青即可。
(二)学院初审阶段:5月22日前,各二级学院自行组织项目评审,将上报项目的汇总表(附件4)、总结报告及申报书(一式一份)交至教务管理中心2-16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q@peihua.edu.cn。请各二级学院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报送。
(三)校级评审阶段:5月30日前,教务管理中心组织校级立项评审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学院评审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自行组建“大创项目”评审小组;
(二)学院在开展项目评审工作前,需撰写实施方案;评审工作结束,提交总结报告。学校将根据实施方案和总结报告分配评审经费。
(三)本次学院分配的推荐项目数量原则是按去年每个学院校级立项项目数量的1.2倍进行分配。
(四)项目评审小组成员原则上由校内创新创业导师担任。
(五)评审结束后需在学院网站及公众号进行新闻宣传,并将评审结果在学院内部公示3天,无异议后方可上报。
(七)“大创项目”评审小组的相关工作需做到公开透明,接受教务管理中心与师生监督。
联系人:王青
申诉电话:029-85680151
六、各二级学院推荐项目数量
序号 |
学 院 |
项目数量 |
1 |
会计与金融学院 |
18 |
2 |
医学院 |
22 |
3 |
智能科学与工程学院 |
25 |
4 |
传媒与设计学院 |
25 |
5 |
法学院 |
8 |
6 |
人文与国际教育学院 |
17 |
7 |
体育学院 |
3 |
8 |
女子学院 |
2 |
9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8 |
合 计 |
128 |
附件:
1.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项目申报表;
2.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业训练项目申报表;
4.西安培华学院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
教务管理中心
2024年4月29日
2024年4月29日